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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铃兰  (第2/4页)
来的。”.    我还想同她打趣几句“新历年还是农历年假期之前?”    谁知张太太板看面孔,假装没听见“记住。”    转头就走。    我索然无味。下属是下属,没情讲。她要说笑,大家便得陪笑,她没心情,便不听笑话。也许人人那么向往升级,便是为获得这种权利。    我又把铃兰的盆子转一转,闻到一阵幽香。    是谁开我的玩笑?    既然那么赶,我想把部份稿子先拿出来打字。    打字员全部下了班。    我看看钟,四点四十分。    他说的,五默前会得给我电话。    大抵不会了,说过算数,我也没怀什么希望,有种做债主的感觉:“你几时回覆我?”    “你几时走?”“五点。”“我五点前给你电话。”两人一齐挂上电话。    我也不想做到这样。    一半是被逼的,一半是不甘心。    太讲风度,也不行,那么不计较,以后还怎么混。    改天问起,又说一时走不开,不好意思,现在不一样见,哈哈哈,呵呵呵,拿他没办法。    铃兰,当然不会是他送的。    以前他送过台湾玫瑰花,瘀黑的紫红搁冰箱运来,都开不出,花瓣死命包紧着,一下子茎就软下来,还含苞与盛放呢,见过那种玫瑰,把女人比玫瑰简直侮辱。可是一星期后我还是会拨电话给他,闲闲问一句:“怎么样,几时出来。”    如果是真的钱债案,倒好辨,找个律师付数百元叫他代为追讨,什么事都没有。    但这不是钱。    也许我应当放弃这一笔债项,当烂帐一笔勾销,连利息都牺牲掉。    现在这样念念不忘简直不是生意经,磨得我壮志消沉。    明天是假期。    花摆在办公室里,抑或带回家?    也不是没有收过花。转职、生日、或是为朋友做了事,多数会得收到花。    送滥了,写张支票给花店,随便送什么:玫瑰、丁香,当事人也许是挂帐的,花也没见过。    这盆铃兰是不同的。    不过也不需要小题大做,使它在办公室搁一天吧。    如果给同事看到我捧看那样的小意思走进走出,真会笑大了嘴。    同样的一件事,十八岁做,是天真纯清,廿六岁做,是老十三点。    我性格略为狷介,不能视旁人为无物,我颇介意别人对我的看法如何,所以不能胆大妄为。    我终于在下午六点下班。    街上人潮如涌,都赶着回家过节。    店铺还没有休息,几万枝火的灯光照向各式名贵礼品,尤其是首饰店,都在大减价。    有些女孩子以艳羡的眼光盯牢各种颜色的宝石,心向往之,也有一个印度籍的女性嗤之以鼻“讨厌!展览财富最令人厌恶。”她说。    我并没有逗留。    头一两年赚钱的时候,特别爱把薪水用来装扮自己,首饰、衣物、能买的全买下来,手袋都几十只,鞋子数不清那么多。    到现在反而不计较。    有两个早结婚的女同学问我“你周身名牌,到底为什么?”    我倒是愕然。    我都不觉得。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,因为招呼好,货色齐,而且经济,万一褪了色,还可以拿回去投诉。    我不觉得自己周身名牌。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体,早不讲究花式,况且做我们这种公司,也不必花姿招展,同事们都很朴素。    但在家庭主妇眼中,我还是名牌崇拜者。    我耸耸肩。    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,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,吃一块面包。    到八点多才踱回家,开了电视机,躺到床上,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,此刻又后悔没把花带回家来。    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。    第二天是新年,我伸一个懒腰,深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。    离婚后,只觉清静的日子便是好日子。    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,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,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。    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,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,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子的事。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,这种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子看得通的,等于买六合彩一样,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道,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。    于是离婚了。    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,完全没见过面。    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,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。    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?可以这么说,但怪自己多此一举,结什么婚,别以为社会开放,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,离婚妇人长,离婚妇人短,旧闻当新闻,老是咬着不放。    去年农历年,跑去作客,一个老头正在派红封包,走到我面前,托一托眼镜,上下打量我,忽然说:“你结过婚,不给你。”    我又没向他拿!    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,很觉无味。    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,便索性守在家中不出去,更似心中有愧,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。    每个人走的路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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