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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2章偶遇 (第2/2页)
⾼管,下了班三三两两过来坐坐,看得出酒吧的老板是个很有格调且而有故事的人,这种格调无意间也昅引了同样有着各自故事的中年消费人群,幽暗的蓝⾊灯光下,淡淡的钢琴曲悠悠传扬,客人们各聚桌旁,轻声而优雅说的着话,画面颇有几分“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⽩丁”的意境。 ⾼胜男拉着叶欢走进酒吧,然后在吧台处坐了下来,佛仿跟吧台里的酒保很熟悉,⾼胜男语气淡淡的叫了一瓶伏特加。 酒保刚准备拧开酒瓶,叶欢眼疾手快拦住。 “慢着,开酒之前先说好,今天谁请客?” ⾼胜男劲使瞪着他:“叶欢,你在现
经已是有钱人家的少爷了,么怎
是还一副死要钱的臭德姓?” “有钱跟冤大头是两码事,你非把我拉来喝酒,总不能讹我吧?”叶欢仍旧一副市井混混精明市侩的嘴脸。 ⾼胜男被气笑了:“你啊,这辈子没救了,又混帐又吝啬,真不道知我看上你哪一点…行了,我结帐行吧?你就敞开肚⽪喝吧。” 叶欢眼睛一亮,急忙对酒保道:“那咱们不喝伏特加了,世上几个喝伏特加的发了财?咱们喝轩尼诗,后面带个一叉叉个一圈圈的,嗯,就喝那种…” 酒保迟疑的着看⾼胜男,⾼胜男无奈的笑笑,这个家伙,无时无刻不让人恨得牙根庠庠,——不,拳头庠庠。 “听他的,拿瓶轩尼诗xo,杯子加冰块。”⾼胜男淡淡吩咐道。 烈酒⼊喉,夹杂着几许冰块的凉意,五脏六腑感到一种火冰交融般刺激,叶欢长长呼出一口气,舒服。 ⾼胜男明显比叶欢豪慡多了,脖子一仰,一整杯酒便⼊了的她喉。 叶欢咧嘴笑道:“在现才道知有钱真好,至少轩尼诗比二锅头好喝多了。” ⾼胜男盯着他,轻轻道:“你经已是有钱人了,比世上绝大部分人都有钱,乎似不必用羡慕的语气说这种话吧?” “我妈是有钱人,但我是不,我仍然是穷人…”叶欢笑了笑,道:“不道知为么什,前以总对有钱人有一种常非仇视的心理,如今摇⾝一变,我也成了有钱人,在现我至甚连己自都恨上了…” 萧瑟的一笑,叶欢道:“…乔木诉告我,我是这对自的我一种否定心理,属于心理疾病,前以明明很仇视,誓不两立的对立阶级,如今己自的⾝份骤然便站到了仇人那一边去了,乔木说,这种价值观无法转换,便产生了心理障碍,也就是们我古人说的‘心魔’,里心有了只一魔鬼…呵呵,妈的,老子从小到大活得没病没痛,在现居然有病了,心理病是个么什鬼东西?” ⾼胜男静静的着看苦笑的叶欢,中心一刹那生出许多的柔情。 是啊,个一平凡落魄的市井混混,他的生活窘迫却平静,至甚他己自都很満⾜那种平静的生活,可命运却佛仿在捉弄他似的,⽗⺟来认他了,有钱有势了,极端不同的上流社会生活品质对他原的有草根价值观产生了冲击。 如果是普通人,想必很欣喜的接受这一切,把它当成上天的恩赐。 可叶欢是不普通人,他有己自的信念,有着许多固执的坚持,市井与⾼贵产生碰撞,只会让他更加迷惘,更加彷徨,他无力改变命运,挣扎却只能徒劳无功。 从窘困走进繁华,他最担心的,许也是怕己自会变得不再是己自了吧? ************ps:情节只能在这里断掉,脑子里琢磨个一让我个人比较喜欢的段子… 以所这一更有只2000字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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