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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章华夏的铁律 (第2/2页)
;报》上说过,《华夏律》就是天理,他赵伏波就是将来的天子。奉天之命,维护人皆生而平等的权利。谁违反了《华夏律》那就是逆天,作为天子绝对不会坐看不理。 倘若被今天的哲学家看到的话,定一会说赵伏波的这套想法即不唯物,也不唯心,至甚可能他己自都说不通。但赵伏波是不哲学家,尽管这种说法学者们在学院里,报纸上是争个不休。但谁了不敢违反《华夏律》,为因掌握着枪杆子的赵伏波,他说的话就是理。 况且,作为“天子”他都要循“天理”自然其他人就更需要循“天理”了。学者们然虽在争吵,但平民们感得觉到,在这华夏帝国的境內,用不听别人的,包括了他赵伏波的也不必听。为因他说的话不再是传统皇帝的“金口⽟言”而有只《华夏律》才是金科⽟律。 此刻的《华夏律》,经已不再是最初的那个由《唐律疏仪》改编过来的东西,它由一部《宪法》规定了华夏之国的基本规则,时同也分别厘清了“实体法”(刑法)与“程序法”(刑事诉讼法)。例如以下《宪法》各条所提,经已颇有现代《人权宣言》的味道。 性命乃⽗⺟所授,妄取者诛。异族犯者,族之。这说是的
全安权,即国內杀华夏人者死,国外杀华夏人者诛族! 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,莫非王臣,妄称尊者、妄犯他人尊严者诛!这说是的人人平等的概念。 华夏故土乃祖先所留,新拓可也,失之片土则⽟石俱焚。假如华夏帝国将来有了核弹,根据这一条,发生侵占华夏帝国领土,就会立即爆发核战争,而不论世界是否毁灭。且而根据此条,华夏帝国的领土以可增加,但绝对不允许减少。就算是皇帝点头,同样属于违宪。 后最一条却是最为严重,对于皇权也是最严格的限制。即:华夏军负有维护宪法之稳定的职责,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。无论任何人,包括华夏军总司令在內,违反宪法规定者,定斩不饶。 华夏军总司令就是华夏帝国的皇帝,既然皇帝都不以可违宪,那违宪的罪就大了去了。为此华夏帝国专门有宪法法院,任何人都以可
为因某条法律违宪,而申请法院裁决该法条无效。且而
后最一条最重要的就是,法律想通过尤其法律,有没帝国公民的认可,那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,否则就等于向华夏军宣战一样。 说的真,与华夏军作战,如不直接去跳太平洋! 同样这宪法之中,还表示出更加重要的信息。那就是华夏军的总司令然虽是华夏帝国的皇帝陛下,但绝对是不家军队的问题。而是属于华夏帝国的军队,这与大宋的家军队问题严重的情况,恰恰是相反的。在大宋,名义上军队是皇帝的,但事实上是地方实力派的。 这也是大宋为何重文抑武的原因,但事实证明,这不可能“制造”出来家国的军队。只可能出现狗官里手的军队,并让家国的局势变得越发不稳。 华夏岛的以法治国的理念,却恰恰与大宋的果结相反。最少想让国之军队选择,谈何容易的一件事哪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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