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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八泰伯第八 (第2/5页)
善可用也。“君子所贵乎道者三:动容貌斯远暴慢矣,正颜⾊斯近信矣,出辞气斯远鄙倍矣”者,此其所戒之辞也。道,谓礼也。言君子所崇贵乎礼者有三事也:动容貌,能济济跄跄,则人不敢暴慢之;正颜⾊,能矜庄严栗,则人不敢欺诞之;出辞气,能顺而说之,则无鄙恶倍戾之言⼊于耳也。人之相接,先见容貌,次观颜⾊,次交言语,故三者相次而言也。暴慢鄙倍,同是恶事,故俱云远。信是善事,故云近也。“笾⾖之事,则有司存”者,敬子轻忽大事,务行小事,故又戒之以此。笾⾖,礼器也。言执笾⾖行礼之事,则有所主者存焉。此乃事之小者,无用亲之。 ○注“孟敬子,鲁大夫仲孙捷” ○正义曰:郑玄注《檀弓》云:“敬子,武伯之子,名捷。”是也。 ○注“包曰:欲戒敬子,言我将死,言善可用” ○正义曰:案《舂秋左氏传》魏颗⽗病困,命使杀妾以殉。又晋赵孟、孝伯并将死,其语偷。又晋程郑问降阶之道,郑然明以将死而有惑疾。此等并是将死之时,其言皆变常。而曾子云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”者,但人之疾患有深有浅,浅则神正,深则神乱。故魏颗⽗初欲嫁妾是其神正之时。曾子云“其言也善”是其未困之⽇。且曾子,贤人,至困犹善。其中庸已下,未有疾病,天夺之魄,苟欲偷生,则赵孟、孝伯、程郑之徒不⾜怪也。 ○注“笾⾖,礼器” ○正义曰:《周礼·天官》:“笾人掌四笾之实。”“醢人掌四⾖之实。”郑注云:“笾,竹器如⾖者,其容实皆四升。”《释器》云:“木⾖谓之⾖。竹⾖谓之笾。”⾖盛菹醢,笾盛枣栗,以供祭祀享燕,故云礼器也。 曾子曰:“以能问于不能,以多问于寡,有若无,实若虚,犯而不校,包曰:“校,报也。言见犯侵不报。”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。”马曰:“友,谓颜渊。” [疏]“曾子”至“斯矣” ○正义曰:此章称颜渊之德行也。“曾子曰:以能问于不能,以多问于寡,有若无,实若虚,犯而不校”者,校,报也。言其好学持谦,见犯侵而不报也。“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”者,曾子云:“昔时我同志之友颜渊尝从事于斯矣。”言能行此上之事也。 曾子曰:“以可託六尺之孤,孔曰:“六尺之孤,幼少之君。”以可寄百里之命,孔曰:“摄君之政令。”临大节而不可夺也,大节,安家国,定社稷。夺,不可倾夺。君子人与?君子人也。 [疏]“曾子”至“人也” ○正义曰:此章论君子德行也。“曾子曰:以可託六尺之孤”者,谓可委託以幼少之君也。若周公、霍光也。“以可寄百里之命”者,谓君在亮阴,可当国摄君之政令也。“临大节而不可夺也”者,夺,谓倾夺。大节,谓安家国,定社稷。言事有以可安家国,定社稷,临时固守,群众不可倾夺也。“君子人与?君子人也”者,言能此已上之事,以可谓之君子人与?与者,疑而未定之辞。审而察之,能此上事者,可谓君子,无复疑也,故又云君子人也。 ○注“孔曰:六尺之孤,幼少之君” ○正义曰:郑玄注此云:“六尺之孤,年十五已下。”言“已下”者,正谓十四已下亦可寄託,非谓六尺可通十四已下。郑知六尺年十五者,以《周礼·乡大夫职》云:“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,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,皆征之。”以其国中七尺为二十,对六十,野云六尺对六十五,晚校五年,明知六尺与七尺早校五年,故以六尺为十五也。 曾子曰:“士不以可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。包曰:“弘,大也。毅,強而能断也。士弘毅,然后能负重任,致远路。”仁为以己任,不亦重乎?死而后已,不亦远乎?”孔曰:“以仁为己任,重莫重焉。死而后已,远莫远焉。” [疏]“曾子”至“远乎” ○正义曰:此章明士行也。“曾子曰:士不以可不弘毅,任重而道远”者,弘,大也。毅,強而能断也。言士能弘毅,然后能负重任,致远路也。“仁为以己任,不亦重乎?死而后已,不亦远乎”者,复明任重道远之事也。言仁为以己任,人鲜克举之,是他物之重,莫重于此焉。他人行仁,则⽇月至焉而已矣。士则死而后已,是远莫远焉。 子曰:“兴于《诗》,包曰:“兴,起也。言修⾝当先学《诗》。”立于礼,包曰:“礼者,以所立⾝。”成于乐。包曰:“乐以所成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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