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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十四宪问第十四 (第8/9页)
⾊”者,不能豫择治乱,但观君之颜⾊,若有厌已之⾊,于斯举而去之也。“其次辟言”者,不能观⾊斯举矣,有恶言乃去之也。“子曰:作者七人矣”者,作,为也。言为此行者凡有七人。 ○注“孔曰:⾊斯举矣” ○正义曰:此《乡党篇》文也。 ○注“包曰”至“接舆” ○正义曰:“作,为”《释言》文。云“为之者凡七人,谓长沮,桀溺,丈人,石门,荷蒉,仪封人,楚狂接舆”者,谓长沮一,桀溺二,荷蓧丈人三,石门晨门四,荷蒉五,仪封人六,楚狂接舆七也。王弼云:“七人:伯夷,叔齐,虞仲,夷逸,朱张,柳下惠,少连。”郑康成云:“伯夷、叔齐、虞仲,辟世者;荷蓧、长沮、桀溺、辟地者;柳下惠、少连、辟⾊者;荷蒉、楚狂接舆,辟言者。七当为十字之误也。”子路宿于石门。晨门曰:“奚自?”晨门者,阍人也。 子路曰:“自孔氏。”曰:“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?”包曰:“言孔子知世不可为而強为之。” [疏]“子路”至“者与” ○正义曰:此章记隐者晨门之言也。“子路宿于石门。晨门曰:奚自”者,石门,地名也。晨门,掌晨昏开闭门者,谓阍人也。自,从也。奚,何也。时子路宿于石门,夙兴为阍人所问曰:“汝何从来乎?”“子路曰:自孔氏”者,子路答阍人,言自孔氏处来也。“曰: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者与”者,晨门闻子路云从孔氏,未审孔氏为谁,又旧知孔子之行,故问曰:“是知其世不可为,而周流东西,強为之者,此孔氏与?”意非孔子不能隐遁辟世也。 子击磬于卫,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,曰:“有心哉,击磬乎!”蒉,草器也。有心,谓契契然。既而曰:“鄙哉,硁硁乎!莫己知也,斯己而已矣。此硁硁者,徒信己而已,言亦无益。深则厉,浅则揭。”包曰:“以⾐涉⽔为厉。揭,揭⾐也。言随世以行己,若过⽔必以济,知其不可则当不为。”子曰:“果哉,末之难矣!”未知己志而便讥己,所为以果。末,无也。无难者,以其不能解己之道。 [疏]“子击”至“难矣” ○正义曰:此章记隐者荷蒉之言也。“子击磬于卫”者,时孔子在卫,而自击磬为声也。“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,曰:有心哉,击磬乎”者,荷,担揭也。蒉,草器也。有心,谓契契然。当孔子击磬之时,有担揭草器之人,经过孔氏之门,闻其磬声,乃言曰:“有心契契然忧苦哉,此击磬之声乎!”“既而曰:鄙哉,硁硁乎!莫己知也,斯已而已矣”者,既,已也。硁硁,鄙贱貌。莫,无也。斯,此也。荷蒉者既言“有心哉,击磬乎”又察其磬声,已而言曰:可鄙贱哉,硁硁乎!无人知己,此硁硁者,徒信已而已。言无益也。“深则厉,浅则揭”者,此《卫风·匏有苦叶》诗,以⾐涉⽔为厉。揭,揭⾐也。荷蒉者引之,欲令孔子随世以行己,若过⽔,深则当厉不当揭,浅则当揭而不当厉,以喻行己,知其不可,则不当为也。“子曰:果哉,末之难矣”者,孔子闻荷蒉者讥已,故发此言。果,谓果敢。末,无也。言未知已志而便讥己,所为以果敢。无难者,以其不能解己之道,不为以难,故云无难也。 ○注“蒉,草器也。有心,谓契契然” ○正义曰:“蒉,草器”见《说文》。《小雅·大东》云:“契契寤叹。”《⽑传》云:“契契,忧苦也。” ○注“包曰”至“不为” ○正义曰:“云以⾐涉⽔为厉。揭,揭⾐也”者,《尔雅·释⽔》文也。孙炎曰:“揭⾐,褰裳也。”⾐涉濡裈也。 子张曰:“《书》云:‘⾼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’何谓也?”孔曰:“⾼宗,殷之中兴王武丁也。谅,信也。阴,犹默也。”子曰:“何必⾼宗,古之人皆然。君薨,百官总己,马曰:“己,百官。”以听于冢宰三年。”孔曰:“冢宰,天官卿,佐王治者,三年丧毕,然后王自听政。” [疏]“子张”至“三年” ○正义曰:此章论天子诸侯居丧之礼也。“子张曰:《书》云:‘⾼宗谅阴,三年不言。’何谓也”者“⾼宗谅阴,三年不言”《周书·无逸篇》文也。⾼宗,殷王武丁也。谅,信也。阴,默也。言武丁居⽗忧,信任冢宰,默而不言三年矣。子张未达其理,而问于夫子也。“子曰:何必⾼宗,古之人皆然。君薨,百官总己,以听于冢宰三年”者,孔子答言:“何必独⾼宗,古之人皆如是。”诸侯死曰薨。言君既薨,新君即位,使百官各总己职,以听使于冢宰,三年丧毕,然后王自听政。 ○注“孔曰”至“默也” ○正义曰:云“⾼宗,殷之中兴王武丁也”者,孔安国云:“盘庚弟小乙子名武丁,德⾼可尊,故号⾼宗。”《丧服四制》引《书》云:“⾼宗谅阴,三年不言,善之也。王者莫不行此礼,何以独善之也?曰:⾼宗者,武丁。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,继世即位,而慈良于丧。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载之于书中而⾼之,故谓之⾼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也。”是说不言之意也。云“谅,信也。阴,默也”者,谓信任冢宰,默而不言也。《礼记》作“谅闇”郑玄为以凶庐,非孔义也,今所不取。 ○注“孔曰”至“听政” ○正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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