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页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第一章  (第2/4页)
有分公司代表各个兴致高昂的一致鼓掌通过这项决议。    独独萧成梁一个人脸色铁青,这…真是够了!    * * * * * * * *    坐落于花莲山区,那间叫做“鬼屋”的民宿负责人──花子玟,从一大早就没停的在讲电话,而她的重点就只有一个──    “是的,没错,您真的不用再打电话来确认了,我们真的只是一间很小很小的民宿,是不可能接受您所提及约莫三、四百人的住宿,真的很抱歉。”    但她其实何必道歉啊!    花子玟不禁有点忿忿不平的思忖,她这里本来就是一间只能容纳十来个人住宿的小民宿,这是远近皆知的事好吗?    而那个每隔五分钟就打电话来确认的左先生,他是听不懂国语吗?    她已经很婉转的告诉他N次,她是真的无能为力──如果能,如果她有足够的财力,她也很希望能盖一家超级大饭店,有事没事就接接这种大型员工游旅好吗?可问题就在于,她不能啊!    而她都跟电话中这位番番的左先生讲到嘴巴都快破皮了,他却一直认为她是在故意推拒,真是气死她了,她有必要跟白花花的钞票过不去吗?    “这位左先生,”花子玟边说,边看纸上自己无聊画下的正字符号“我这已经是第三百二十一次告诉你,并不是我不肯接,实在是你们的人数过多…”    她不厌其烦的说着同样的话语,却在下一秒钟,诧异的瞪着手中的话筒突然长脚飞了!    而这还不够令她吃惊,最最令她惊讶的是,抢走话筒的人竟是那个每天不睡到中午绝不起床的弟弟──花子武。    她只听到花子武毫不客气的说:“当然没问题,不管是五百、八百,我们全接得下来。”    “你别胡来!”花子玟赶紧冲上前,想阻止双胞胎弟弟的信口开河“我们哪收得了那么多的客人?!”    别这么不自量力好吗?    可花子武却很厉害,硬是不让姊姊阻挡,还不忘跟电话中的客人确认时间“OK,就是农历的七月一号到五号嘛!没问题,绝对没问题,怎么可能有问题呢?当天我还会派礼车去接你们这些贵宾呢!”    才挂断电话,花子玟已扑身上前,死抓着那个成事不足、败事有余的弟弟“不行啦!你快点打电话去跟人家取消,快~~”    可花子武却痞痞的直摇头“姊,你这样是不行的啦!”    “我哪边不行了?”花子玟很不服气的说:“我可是用最大的诚意在照顾每位上门的客人,哪像你,整天游手好闲的。”    但花子武却语带嘲讽“可你自己瞧瞧我们的业绩,以现在这样的情况,我们哪天才能做到爸妈所期望的?”    呃~~花子玟顿时哑口无言。    是啊!以目前“鬼屋”稀稀落落的住宿情况,她可能一百年后都达不到父母的期望。    亏她还和弟弟集思广益甚久,终于想出以有“厉鬼闹场”为宣传号召,打着让住宿的客人能亲身体验抓鬼刺激的旗帜,每每在连续假期时,总能吸引到一些大胆的客人前来住宿。    而经过她和弟弟努力的装神弄鬼,好不容易让他们这间民宿在业界小有名声,生意也逐渐稳定。    但景气差,再加上一些天灾人祸,再次让他们的生意受到重创。    唉~~    “而你──”花子武说着说着,竟有点气急败坏起来“你竟然还想回绝掉这么一大笔生意,你是头壳坏了吗?”    花子玟则是很不服气的怒瞪着跟自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弟弟“你…你还真敢说,我们充其量也只能腾出十二间房,而刚才那位客人提出的可是近四百名员工的住宿,你是想教他们都去睡帐篷吗?”    可恶!她哪是一心想让上门的生意跑掉,她是心有余而力不足,只能忍痛割舍好吗?    毕竟,他们也没那么多顶帐篷好吗?    “那也行啊!”花子武随口说。    却没想到当场招来姊姊的追打“你…花子武,就跟你说过,要是你无心接管『鬼屋』的业务,就给我滚一边去,我不准你在这里瞎搞!”    害她现在还得赶紧致电给那位左先生,告诉他刚才只是一场误会,他可千万别带着一群人往“鬼屋”跑,她没地方让他们住啊!    花子武跑给姊姊追了好一会儿,眼看她跑不动,气得头顶冒烟,他才好整以暇的说:“笨~~我难道不能将多出的客人全都转介到山下的几家饭店,再去跟他们谈判,看能从中收取多少佣金吗?”    咦?这法子她倒是从未想过。    当下花子玟立刻从善如流的道歉“对不起,小武,是姊姊一时没想到。”    就说她其实比较没做生意的头脑,而花子武却是空有一堆小聪明,却怎么都不肯用在经营民宿上,害她不得不继续“你头露面”的维持生意。    “就说你笨!”花子武很不给面子的这么说,边朝门外走去“算了算了,不跟你计较,我现在就去跟山下的饭店业者交涉,你就乖乖待在家里替我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。”    “哦~~”    “还有,”花子武旋身叮咛道:“从今晚开始,我们可得好好练,免得到时人多,万一穿帮就糗大了。”    花子玟立刻点头如捣蒜“我知道。”    * * * * * * * *    花子玟一见弟弟的身
		
				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